臺南市市民卡卡片介紹及注意事項

刊登日期:2021/01/01
臺南市市民卡種類說明如下:

一般卡

一般卡:

申請資格:設籍本市年滿六歲以上且未符合社福卡申請資格之市民。

申請地點:可向各區公所民政課(民政及人文課)申辦。

應備資料:身分證正本2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1(可不附照片);現場亦提供拍照服務。

申辦費用:100元。

申請補換領一般卡:至各區公所民政課(民政及人文課)辦理補換卡作業,每張卡費用為新臺幣100元。

 

  • 一般卡申辦流程:
     
    攜證件:
    身分證正本、二年內2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1張(可不附)、新台幣100元。代辦人:身分證、委託書。
      
    臨櫃製卡:
    攜帶以上證件,到各地區公所辦理臨櫃製卡。
          
  •  

    一、一般卡新增2類別,分別為兒童優待卡、青少年優待卡

    1、申辦資格:

    (1)兒童優待卡:設籍本市年滿6歲以上未滿12歲之市民(卡片優惠效期至民眾生日滿12歲前一天止,效期屆滿後轉為一般卡)

    (2)青少年優待卡:設籍本市年滿12歲以上未滿19歲之市民(卡片優惠效期至民眾生日滿19歲前一天止,效期屆滿後轉為一般卡)

    2、申辦方式:

    (1)線上申辦:因新冠肺炎疫情尚未平息建議

    市民優先至臺南市市民卡官網(https://tncard.tainan.gov.tw/web-card_fill/)申請線上辦卡。

    (2)臨櫃申辦:符合資格民眾持身分證正本或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及二吋半身脫帽彩色照片,至本市各區公所臨櫃申辦。未成年者應由法定代理人陪同辦卡或由法定代理人攜帶未成年申辦人之印章及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代辦。

 
社福卡 
社福卡  
  •  

    攜帶申請證件,至各地區公所辦理製卡,現場可核發卡片。   

    服務內容-持敬老卡、敬老原民卡、愛心卡,可不限次數搭乘市區公車,愛心陪伴卡緊隨愛心卡刷卡可半價搭乘本市公車。

  • 申請資格                                                                     

    ()敬老卡-設籍本市年滿65歲以上之市民。

    ()敬老原民卡-設籍本市年滿55歲以上之原住民。

    ()愛心卡-設籍本市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市民。

    ()愛心陪伴卡-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且證明背面註記有「必要陪伴者優惠措施-國內大眾運輸工具」者始可申請愛心陪伴卡。

  • 申辦地點及補換發地點-本市37區公所皆可辦理。

  •  

    申辦費用-

    ()初次辦卡免費。

    ()二次以上申請(遺失、毀損、重新辦卡或其他因素致需補、換發) 之製卡費用,則由申請人自行負擔,每張卡費用為新臺幣100

  •  注意事項

    ()初次及二次以上代辦需辦卡人資料及代辦人身分證正本、委託書。

    ()申辦人照片需可清楚辨識為本人(如無照片,現場亦提供拍照服務)。

    ()敬老與愛心僅能擇一申請。

    ()社福卡補卡流程:辦理掛失手續後至公所社會課重新辦卡(審核民眾身分資格、系統建檔、收取掛失暨補發費用)並由公所直接製卡,完成後交予申請人。

  • 社福卡申辦流程:
    攜帶證件:

    身份證正本、2吋照片1張(現場亦提供拍照服務)。  備註:1.敬老原民卡需額外檢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2.愛心卡/愛心陪伴卡需額外檢附身心障礙證明。

       
    臨櫃製卡:

    攜帶以上證件,到各地區公所辦理臨櫃製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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